close
前兩天在誠品書局看到這本 弘一大師的心靈世界,
翻一翻目錄,覺得很心動!
這本書一定要推薦給你看,
但是我想 弘一大師的心靈世界 在博客來網路書店上買應該會比較便宜,
也可以順便參考其他#GOODS_NAME#的讀者心得分享,
以及推薦弘一大師的心靈世界 文章佳句!
這本書真的太讚了,你一定要買回來看!!(讚啦......)
最後呢!我決定再博客來網路書店買,因為品質有保障,也不擔心買貴,
還有博客來網路書店每日一書66折!
湊一湊,就免運費了,不買實在太可惜了!
如果湊滿690除了免運費還可以折抵博客來e-coupon $50元唷,
快把好書一起回家吧!!
弘一大師的心靈世界推薦好書必買
商品訊息功能:
商品訊息描述: 開箱炫耀文團購人氣產品
全面收錄大師生活哲學 完整典藏高僧行儀風範
一代文化巨匠畢生體悟和學佛心得之集大成
一位讓林語堂、張愛玲、梁實秋、豐子愷等人都感動、推崇的曠世高僧!
他以出世之心做入世之事,將己身的人生感悟告訴世人
弘一大師經歷絢麗而歸於平淡,始更能了解人生真諦
「君子之交,其淡如水;執象而求,咫尺千里。問余何適?廓爾忘言;華枝春滿,天心月圓。」──弘一大師離世前留給大眾的詩句
弘一大師簡介
李叔同(1880~1942),法號漱筒、弘一、晚晴。精通音樂、戲劇、美術、詩詞、篆刻、金石、書法,是中國著名藝術家、新文化運動的啟蒙者,被譽為「二十文章驚海內」,更是第一個向中國傳播西方音樂的先驅者。後於1918年遁入杭州虎跑寺削髮為僧,皈依佛門。林語堂評價他:「李叔同是我們時代裏最有才華的幾位天才之一,也是最奇特的一個人,最遺世而獨立的一個人。」
何謂人生之苦?「出世」是拋開世間一切?還是積極面對人生?空門生活真是悠閒自在?還是日日苦行僧?
弘一大師以最淺顯的文字與道理,導引世間人領悟佛法真諦。
一生充滿傳奇色彩的弘一大師,是絢麗至極歸於平淡的典型人物。出家前的熱鬧繁華和出家後的冷清孤獨,使弘一法師對人生有了更深的感悟。
本書亦可稱為認識佛法的入門書,先消弭世人對佛法消極的諸多誤解,再以淺顯易懂的道理,循序漸進探討人類的慾望、情緒控制、對世事的過份執著等,接下來指引「放下」、「靜心」、「自省」等,以期每個人都能在繁雜的世事中,尋到自己心中盛開的蓮花。
佛教所謂的出世並不是號召大家去逃避,而是要積極地面對問題、解決問題,用真理打開生活煩惱之鎖、徹底化解那些無盡的憂愁。無論我們是否修行得道,面對的都是這個世界。沒有開悟的人妄想逃避這個世界,而大徹大悟的人知道如何面對世界。
商品訊息簡述:
作者: 張笑恒
新功能介紹- 出版社:風雲時代
新功能介紹 - 出版日期:2017/06/20
- 語言:繁體中文
↓↓↓限量特優價格按鈕↓↓↓
弘一大師的心靈世界 討論,推薦,開箱,CP值,熱賣,團購,便宜,優惠,介紹,排行,精選,特價,周年慶,體驗,限時
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瑪莉亞撲台!基隆外木山驚見「水龍捲」海面迴旋3分鐘
瑪莉亞颱風將來襲,北部地區首當其衝,北北基已宣布4點停班停課,今(10)日有民眾在基隆外木山風景區直擊水龍捲,讓人嘖嘖稱奇。
▼(圖/翻攝自基隆市議員楊石城)
(封面圖/翻攝自基隆市議員楊石城)
更多東森新聞報導
●【不斷更新】強颱瑪莉亞來襲!桃竹苗下4點停班停課
●【不斷更新】強颱瑪莉亞已發海警報 全台活動異動一覽表
●【不斷更新】強颱「瑪莉亞」威脅!陸海空異動看這裡
瑪莉亞來勢洶洶
瑪莉亞非西北颱 但仍不能輕忽
拿命開玩笑!民眾以身涉險冒險觀浪
麥當勞肯德基「禁外送」違者罰30萬
呂秋遠轟「最短颱風假」是什麼鬼?
為什麼颱風天可以放假呢?
下載Yahoo App掌握颱風即時動態:iOS、Android
______________
非逛不可購買【Yahoo論壇】係Yahoo奇摩提供給網友、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,本文章內容僅反映作者個人意見,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。有話想說?不吐不快!>>>快投稿Yahoo論壇
李定一律師提醒無証移比價撿便宜撿便宜購物民高院最新判決
有20年移民法執業經驗的李定一律師,在20年來已為無數無証移民,成功拿到綠卡,她提醒大家︰美國最高法院在今年6月21日在Pereira V. Sessions的案件上,做出了判定︰如果起訴書(Notice to Appear)上,沒有註明出庭的時間、地點,而只是說日後再定(to be set),那麼這份起訴書是有缺陷的,它不能用來停止累積在美居住的時間(stop time rule)以申請10年綠卡。這個案例對無証移民,有了顯著的影響。
所謂的10年綠卡 (cancellation of removal) 指的是如果在美國居住10年,有良好品性道德,以及能証明如果自己的被遞解會對公民或綠卡的配偶、父母或子女(qualified relative)造成極度困難(extreme hardship),那麼就可以向法庭申請10年綠卡,如果法官批准,即可拿綠卡。在最高法院的這個新判決之前,法律的規定是,如果發了起訴書,那麼累積在美國居住的時間就中斷了,因此,即使你現在已在美國超過10年,但在發起訴書時,在美國還沒有10年,那麼仍舊不能申請10年綠卡,因為在美國累積的居住時間已因為發起訴書而被中斷了。而這次的新判決判定,如果起訴書中並沒有明確標明出庭的時間、地點,而是說日後再定,那麼這份起訴書是有缺陷的,因此不能中斷累積在美居住的時間。
因此,如果符合以上申請10年綠卡條件的人,若已經是出庭輸了,有遞解令,也可以根據此新案例向法庭要求開案,重新出庭來申請10年綠卡。另外,因為最高法院指出,沒有標明出庭時間、地點的起訴書,是有缺陷的。因此,已經出庭輸了或逃庭而有遞解令的人,可以爭論有缺陷的起訴書,不能算有效的起訴書,法官也就沒有法權(jurisdiction)來審理案件,可以要求開案再撤銷案件,取消遞解令。
若是覺得自己可能符合條件的人,建議拿自己的案底向李定一律師免費諮詢,李定一&脇田聯合律師樓位於紐約華埠包厘街90號302室,電話︰(212) 62限時商品人氣商品5-8998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